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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在那个刚好属于青春的十年里,许友伦和我,我们分手过四次。

    或许最后一次的告别在我看来特别确定,所以,等再看到他,想起和他在一起的那些时光时,出现在我心底的,竟然都还是他跟我之间的那些“好”。

    “永诀”让我把许友伦存在在心里的样子化成了一轮明月。所有那些我们曾以诸多方式给过对方的伤害或伤怀,反而逐一淡化。仿佛,在被我自行神化过的那些“好”的映衬之下,那些伤害或伤怀,统统月朗星稀了。

    是啊,我不会为失去他而后悔,后悔是对往前走的否定,而又有谁能阻止时光流逝中无法逆转的“往前走”?

    我也终是没有力气去恨这样的一个人,如果恨他,就等于否定了青春,就等于否定了过去十年的自己——那个,在磕磕绊绊的生存中,为一点儿幻想中的爱苦苦挣扎的我自己。

    在终于相信不再会有牵扯时,就没有了过往数次分手后的那些折磨。好像一颗长在身体里的结石,与它同在的是来无影去无踪的绵绵的疼。分明是疼,久了,也染上了瘾,好像需仰仗那份疼证明些什么。等到终于下决心割舍,剧痛之后则是终于失去隐疾的平静和松弛。

    为此,我甚至开始相信“天意”的存在。

    很多人的人生中,大概都会出现那么一两个人,让我们相信“天意”的存在。若那些让人奋力纠缠的过程,只是证明了自己的无能为力,天意就成了最后的告慰:所谓因缘,它们跟欲望的多寡、情爱的深浅,都可以没有关系。那就是关于欠与还的宿命,两个人,因缘未尽时,怎么样都分不开,尽了,则就是尽了。你只能眼睁睁看着这一段的生命带血带泪地渐行渐远,然后用告别之后的时光,去缓释那些一定有过的遗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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