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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四十七章 叫花鸡[2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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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只有一个包。

    “诶,你家的包真好看,这是自己做的吗?我没在府城见过,这个样式很新鲜。”

    一路上,周唯话还不少,十分主动地跟叶荞和叶老爹说话

    叶荞束了头发,穿的男装劲装,在乡下男女之防并不严重,何况叶荞还没满九岁,加上叶老爹从一开始就把她当成男娃对外介绍。

    愿意跟叶家交好的,也不会对此产生什么质疑。

    叶荞看了一下自己的背包,其实就是黑色的一种绸缎做的。

    样式跟现代的黑色背包有些像,用的好布料,看起来就很有质感。

    “嗯,是我娘做的。”

    “挺好看的。”周唯有些羡慕,突发奇想地追问:“不知道等回去了,可不可以让叶夫人教我家秀娘做?我也想要这个书包,可比包袱方便多了。”

    “可以。”叶荞还以为啥事呢,挺大方的。

    旁边肖云注意叶家父女很久了,正好听见周唯厚脸皮要书包的事,他在旁边轻哼一声:“周少爷,你也好意思要,人家做的新样式,还没上铺子呢,就给你用了,多划不来。”

    “肖公子说的是,那我买好了,叶姑娘,成吗?”仟仟??d

    周唯顺杆往上爬,那是一点都没有不好意思,可以说脸皮很厚了,不过却厚得并不让人讨厌。

    肖云翻了个白眼。

    叶荞在旁边乐呵呵地笑。

    周唯问:“叶姑娘,你们要是想卖这种书包的话,我们一起合作啊。”

    周唯看书包只觉得奇怪,但又很高档,他自己各种突发奇想,也没办法往高级感上靠,考虑最多的还是花色、大小、造型以及布料。

    说到底,叶荞还是占了后世记忆的便宜。

    不然以她村里的教育,真没有这些见识。

    叶荞还真没考虑过做成衣、书包等生意。

    但说起来,还真合适。

    大越朝穷人多,富人也多,一点都不耽搁叶荞赚富人的钱,何况,定制服装,背包之类的,其实面向的都是富人。

    而制造这些成衣,她就凭设计风格来取胜,聘请普通工人干活儿,自然也就经济发展起来了。

    比起开吃食店铺。

    明显成衣铺子,更方便。

    吃食铺子,比较辛苦,赚的也是小钱。

    再加上叶荞通过贺远、叶老爹见识过府城的情况,发现大越朝在服装上并没有太多禁锢,也就是说只要不在颜色、花纹、布料违制,那就没什么问题。

    有这么好的条件,叶荞觉得之前没有考虑做成衣,真是浪费,亏损了多少银两啊。

    不过,这一切都要等献上水泥的结果出来后再筹划。

    叶荞给了一个回答:“等我家考虑好了,到时候联系周少爷。”

    “那说好了啊,你可别放我鸽子。”

    叶荞心想,周唯还挺会做生意的,这话一出,至少给合作者留下了一个极深的印象,反正只要不得罪她,就是好事。

    这做生意,要的不就是人脉么。

    走了一上午,约莫走了五六里。

    到了午时,就开始扎营休息,叶老爹去打了两只野鸡,提回来,坐在树根上,把鸡毛拔了,叶荞把烧好的热水给他烫毛。

第二百四十七章 叫花鸡[2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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