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 人在港综,你管这叫卧底? 首页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第三十七章 收服鲨鱼恩[1/2页]

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:[妙书坊]https://m.miaoshufangxs.com最快更新!无广告!

    “笙哥,你今天看起来不太好,要不要去看大夫?”阿东看到顾笙就忍不住道。

    nbsp“感冒而已,看什么大夫啊。”顾笙摆摆手,他总不能说脚软吧?

    nbsp港生抱着顾笙的胳膊在一边儿偷笑。

    nbsp“嫂子今天更漂亮了。”

    nbsp“今天去哪?”

    nbsp“铜锣湾!”铜锣湾是他的地盘,还是亚洲最大购物中心,购物当然去那了。

    nbsp“也不知道兴叔谈好了没有,这么长时间都没消息,果然年纪大了做什么都慢!”顾笙上车后嘟囔道。

    nbsp刚提到兴叔,兴叔的电话就打过来了。

    nbsp“我找阿基聊过,他点头了,你让人把钱送来。”兴叔在电话另一端道。

    nbsp“给他多少?”

    nbsp“一百万,既然要谈,就每人一百万。”兴叔一点儿没有给顾笙省钱的意思。

    nbsp“知道了,明天让人给你送去。”顾笙挂了电话问港生:“店里能不能抽出一百万来?”

    nbsp“账上还两百多万,另外每天能进账六七万。”港生想了想道。

    nbsp“那还好。”顾笙点点头。

    nbsp十二个堂主,靓坤那边好搞定,加上兴叔,再收买四个就有半数了,去掉基哥这个墙头草,还差三个。

    nbsp不过稳妥起见,还是要谈妥四个比较好。

    nbsp五百万买个铜锣湾的话事人身份,倒是不亏。

    nbsp等过几天铜锣湾和另外几个区的店开业,到时候日进斗金,根本不用担心钱不够。

    nbsp到了铜锣湾,顾笙和港生逛店,阿东和傻福就在后面跟着。

    nbsp还没走出多远,就看到有人一边挥舞着刀一边跑:“让开,都给我让开。”

    nbsp手上还拽着个包。

    nbsp顾笙拉着港生往旁边站了一步,在那个劫匪快要跑过时,突然伸脚一跺,踩在他脚背上。

    nbsp人过去了,脚没过去。

    nbsp周围几人都听到一声清脆的“咔嚓”一声。

    nbsp那劫匪扑倒在地上就抱着脚踝哀嚎不停。

    nbsp追过来的警察立刻将那劫匪按住,不忘了说声谢谢。

    nbsp“记得给我发个好市民奖章啊,阿sir。”顾笙大摇大摆的带着港生扬长而去。

    nbsp“你竟然见义勇为?”港生一脸的吃惊,她还不了解顾笙?

    nbsp这根本不是顾笙的性格。

    nbsp“靠,他叫我让开啊,连句‘请笙哥让开都没有,他这么叼,我就成全他喽,到监狱去捡肥皂吧。”顾笙开口骂道。

    nbsp港生翻了个白眼儿,这理由才是顾笙。

    nbsp阿东和傻福在后面偷笑。

    nbsp到了商场里,港生就兴致勃勃的拉着顾笙挨个衣服店逛,每试穿一件都要顾笙帮着看看。

    nbsp顾笙没多久就没耐心了,坐在旁边等。

    nbsp阿东和傻福在一边儿看,一边儿评价路过的女子身材。

    nbsp(这里竟然也被删,无奈啊!现在审核太严了。)

    nbsp顾笙扭头顺着两人的目光看了一眼,一脸风轻云淡。

    nbsp呵,女人而已嘛,有什么好看的?

    nbsp脱光了站我面前我都不看一眼啊!

    nbsp……

    nbsp第二天,顾笙让阿东将一百万给兴叔送去,又过了一天才去见鲨鱼恩。

    nbsp在尖沙咀的一个茶楼,是鲨鱼恩出狱以后开的。

    nbsp“你就是鲨鱼恩?听说你很能打,过来帮我。”顾笙看着面前的男子说道。

    nbsp鲨鱼恩身高不过一米七五左右,体型魁梧,脖子粗短,国字脸,三十岁上下。

    nbsp“没兴趣。”鲨鱼恩直接道。

    nbsp“我现在不在道上混了。”

    nbsp“不在道上混,改散货了是吧?”顾笙讥讽道。

    nbsp鲨鱼恩脸色微微一变,这消息知道的人不多,对方是怎么知道的?

    nbsp“放心,我没兴趣告诉差佬。不过你这茶楼,我一天让人砸八遍,看你还怎么做生意?我一千多个小弟,够不够你打啊?”顾笙身体后仰,翘着二郎腿道。

    nbsp“威胁我?你还不够资格。当我吓大的啊?”鲨鱼恩也不是好脾气,脸色一沉,指着顾笙喝道。

    nbsp“我出来混的时候,你还裹尿布呢!”

    nbsp顾笙冷笑一声,伸手将桌子一掀。

    nbsp“好久没人在我面前这么嚣张了。你想死,我就成全你。”

    nbsp“哗啦!”

    nbsp鲨鱼恩身形瞬间弹起,一拳将桌子劈碎甩到一边,然而就看到顾笙一个箭步靠近,便是个猛虎硬爬山。

第三十七章 收服鲨鱼恩[1/2页]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