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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凌弱[2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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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sp;  鉴于是由林绍新老婆无理取闹,挑起事端在先,又将林清风家的电机电源线挖断等事实。法院最终作出判决:林绍新老婆的检查费、医药费、车旅费,共计两千四百元。双方各付责一半,每家负责一千二百元。

    对于法院的判决,林清风倒是完全没有意见。

    但是,溪木大村的村民们,大都为林清风家叫起屈来。人们都说,林绍新家这次,虽然是赢了官司,但却再次输了人。

    于是,这件事,也就这么作了了局。

    由于开庭是在林清风回到家的第二天早上,林清风觉得,自己大老远的回家一趟,才这么天把时间,就急匆匆地赶着回去,实在没有这个必要。因此,也就没有急赶着回工厂去上班。

    想就着这次回家的机会,索性再陪家人两天。

    如果有空的话,他还想抽空去看看玉露。因为在玉露给他的信中说,她现在,正在她们凤仪村中的小学里,当一名代课教师。

    在林清风回到溪木大村的第三天早上,溪木大村的村民们,被召集到村子中间的公房大院处开会,说是要在溪木大村换届选举村长的事。

    由于林清风这次回来,林绍海便让他代替自己,去参加这次村民选举会。

    当林清风来到会场之时,村中已陆续到了各家各户的人们。村民们一户一人,来参加选举会。

    到参会人员大致到齐时,公房会场之中,已坐满了熙熙攘攘的村民们,人数差不多有六十多众。

    由于村中的年轻人们,大都外出打工去了。因此,到场开会的村民们,大都是五六十岁的老年人。

    林清风从村民们的口中得知,村中为了这次换届选举村长的事,在近段时间以来,已经举行过三次这样的会议了。但是,每次都是由于村中的那套“镇村之宝”之事,给闹得不了了之。

    关于溪木大村那套“镇村之宝”,林清风倒是也有一面之缘。

    那是十二、三年前的事了,记得当时他还小,也就在村中读小学三年级。

    当时,由他父亲林绍海当任溪木大村村长之职。

    一次,林清风随着父亲到了村中的公房里。他们来到楼上的村中祖坛前时,林清风看到,那套宝物,就端端正正的供在祖坛上。

    宝物共有三样,分别是一柄带着乌黑鞘壳的尺把来长的小剑,以及一个香炉,和一对马鹿。

    林清风见到父亲先是拿起那把带壳的小剑,抽剑出壳。只见那把小剑也是通体乌黑,并没有什么出奇之处。只是在剑柄末端,却镶着一颗晶莹的绿宝石,仔细一看之下,在那颗绿宝石上,依稀刻有一个“韦”字。

    林绍海从放置于祖坛一侧的一个盒子中,取出了一块洁白无瑕的绸布,小心翼翼地把那柄小剑,认认真真地擦拭一番。然后把它先放在盒子里,又拿起剑壳擦拭起来。

    林清风见镶嵌在那柄黝黑小剑上的绿宝石,一时感到好奇心起。于是,便伸手想拿在手中把玩一番。

    哪知那么一柄尺把来长的小剑,却是重得越乎寻常。幼小的林清风竟拿捏不住,脱手掉落。

    只听一声钝响传来,再看时,只见那柄小剑,竟连柄直入楼板之中。

    林清风见到如此情景,不禁惊叫出声。

    林绍海急忙从楼板上把那柄小剑抠出来,边又重新用丝绸认真擦拭起来,边对儿子道:“你小孩子家不要乱动,这是祖传宝物,也是你们小孩可随便动得的。还好,这把剑没有落到你的脚上,否则,你那只脚已经早断了,这还了得。这可是一把切金断玉、吹毛断发的宝剑。”

    林绍海边说边从自己的头上拔下一根头发来,对着那柄通体黝黑的小剑刃锋,让头发轻轻飘落。

    只见头发刚刚飘落到剑锋上时,便立刻断为两截,从小剑两侧继续飘落。

    之后,林绍海才小心翼翼地还剑入壳,将其放回原处。接着,又擦拭起那对香炉马鹿来。

    林清风经过刚才那柄小剑的事,便不敢随便乱动起其它两般物件了。只是在一旁饶有兴致地观赏起来。

    林清风只见那对马鹿中,外形和颜色,与平时图画中所见的马鹿并无二致,那只雄鹿要略高一些,也是一尺左右的高度,头上长着如珊瑚枝一般的鹿茸,形象很是威武;那头雌鹿则是伏卧在雄鹿身侧,状极恬静。雌雄二鹿被连铸在一起,都铸造得活灵活现,栩栩如生。

    林清风再看那香炉时,感觉颜色乌中带赤,赤中又隐隐透着黄,并没有丝毫特异之处。但是既是传村之宝,应也同样是非同凡响。所以,林清风还是仔细观察了一番。

第五章凌弱[2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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